互联网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通过互联网犯下的非法犯罪将受到法律制裁。 近日来,银城平川区人民法院(Pingchuan)审结了一起从出售色情卖淫物品获利的案件。
案件简述
2023年2月,一名被告看到有人在网上出售色情视频以牟利,他从互联网上下载了一些色情视频和图片,并从其他人那里获得其中一些视频和图片,然后通过和微信联系人出售这些视频和图片以牟利。 从2023年2月至6月,一名被告通过向他人出售色情视频牟利,共计4 000美元,全部用于日常使用。
2023年6月,在对一家旅馆进行例行视察期间,公安机关的一名成员发现他可疑,并把他带回公安机关审问,期间他自愿认罪。
法庭听讯
法院认为,其中一名被告为牟利而通过互联网为出售淫秽卖淫图象而实施的行为,根据刑法构成刑事犯罪,构成贩运淫秽材料罪,应受法律惩处;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惩罚利用网络云制作、复制、贩运和散布色情电子信息牟利的决议第2条,对社会危害进行了全面评估,并处以适当刑罚,以确保被告所犯罪行与事实、性质、情况、悔恨表态和社会伤害程度相称。
法律联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第1款:为牟利而生产、复制、出版、贩卖或传播色情材料的,处3年以下监禁、拘留或控制、罚款;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10年以下监禁和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监禁或无期徒刑,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官的警告
互联网不是法律之外的地方,通过互联网平台、微信、等向他人传播色情图像、音像制品等是犯罪行为。
原名: "为牟利而卖淫的处罚。"
原文已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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