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连锁”一直着火,一些非法活动似乎又重新出现。 一些非法分子在“连锁”“财政创新”的旗号下发行了所谓的“虚拟货币”“虚拟资产”“数字资产 ”, 以吸收资金,破坏公众的合法权益。
利用“连锁”概念进行非法筹资有三大特征:一是网络化、跨界化;二是通过互联网进行交易、聊天工具、使用在线支付工具、以及广泛和迅速蔓延的风险;二是一些违法者通过租赁离岸服务器、大量针对其境内居民以及远程控制非法活动来经营网站;三是一些非法者声称能够获得境外高质量“连锁”项目的投资。
在山西省,这场运动的基础是“金融创新 ”, 并基于“老的和新的”金融的假计划,长期难以维持。 公众需要理性地对待“连锁”而不是盲目地相信承诺的落空,并有效地提高风险预防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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