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示政策
根据国家发展和变革委员会网站的信息,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内的五个部门于6月7日公布了石油提炼部门节能碳节约特别行动计划,提议到2025年底,该国原油的初级加工能力将限于10亿吨,炼油业的能源效率将进一步提高,能源效率超过能源效率标记水平将超过30%,低于能源效率基准水平的能源效率将改变或逐步取消。
《炼油业节能和减少碳行动计划》全文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公布石油炼油业节能和减少碳行动计划的通知
全环基金 731[2024]
各省、自治区、直辖直辖市、新疆生产团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局、能源部:
为了充分执行该缔约方的20个主旨,执行该缔约方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执行一项全面的养护战略,加强努力通过提高能源效率减少碳,促进深入提高能源效率和提升炼油部门的能源设备,支持完成第十四个五年能源削减指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和国家能源管理局等,已经制定了在炼油部门保护碳的特别行动计划。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信息部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
国家能源机构
2024年5月27日
关于炼油业能源效率和减少碳排放的特别行动计划
炼油业是石化工业的基础和领导者,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一个优先事项,目前正在制定该行动计划,以进一步挖掘炼油业节能的碳减排潜力,加快炼油业节能碳减排和能源使用设备的改造和升级,从而支持完成第14个五年努力减少制约目标。
一、主要目标
到2025年底,该国初级原油加工能力控制在10亿吨以下,炼油行业的能源效率进一步提高,能效超过能效杆水平的30%,低于能效基准的产量在技术上得到修改或逐步取消。 2025年,通过在炼油行业节能,节省了约200万吨标准煤炭,二氧化碳减少了约500万吨。
到2030年底,精炼石油工业的配置更加完善,生产与电力的比率持续提高,高于能效极的水平,能源效率主要来自能效高的设备,主要来自高水平的能效,精炼石油工业的能源效率在国际上是先进的,绿色生产动力、绿色氢消耗量大幅增加,精炼石油工业的绿色低碳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果。
二、主要任务
(一) 优化工业的结构和布局;严格控制精炼石油生产能力的规模,禁止以重油混合使用、原材料预处理、沥青装置等名义改造新的精炼石油生产能力;为新项目严格提供能源效率;为建筑项目实施环境影响评估系统;在能源效率标志和环境绩效水平A(主要是节能设备)一级实施新的和扩大的炼油项目;执行一项政策,降低精炼石油工业的生产能力,持续和低压、高质量生产,以替换、及时关闭和拆除主要生产设施;加快将能源效率降低到能源效率基准水平以下;提高石油生产能力的预警,合理监管石油制成品出口;支持综合企业优化生产结构,改善企业内部的上游和下游产品协调。 (国家能源改革机构领导的国家能源改革委员会,负责工业和信息发展部、生态部、商务部、海关管理局的职责和责任分工)
(二) 提高生产系统的能源效率;优化石油加工流程;促进热网络整合核心精炼流程,如不断减压、催化裂变、再组合、组合、氢填充等;不断促进蒸汽动力系统优化、蒸汽网络优化和蒸气平衡的智能调节;有效捕捉生产产生的易燃气体排放,合理规划工厂地区燃料气趋势,减少管道网络波动;发展氢调控管理,促进氢供应单位优化、氢填充厂管理和氢光碳氢化合物回收结合,提高氢气效率和配置水平;提高氢化物系统的能源效率和全周期运作包;实施污水处理系统的升级、改进暴露单位和减少综合操作能源消耗;进一步加强炼油工业的能源消耗、环境保护、质量、安全、技术等;逐步取消优先领域的限用流程和设备。 (国家能源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机构牵头、工业部和信息学部)
(三) 加速使用节能设备升级和节能技术应用;促进石油炼油厂生产设备升级,加强对节能设备的操作分析,加快应用节能设备等通用能源设备,如节能到节能水平及超过节能水平的锅炉、电机和变压器;促进高高效催化裂变,包括氟风涡轮机、高高效热热器、空调机、高效热热器、高效热交换器、中间锅炉、热泵蒸馏器、低温蒸馏器、低温蒸馏器,以及其他先进技术,如节能技术,以降低充气和真空系统;催化裂变装置;煤层加氢;微型通道技术;高效分离技术;减少加工损失;提高石油价格
收缴率:每年和以下200万吨的完全淘汰(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领导、工业和信息部、负责职责分离的国家能源管理局)
(四) 实施清洁低碳能源替代方案:不断提高炼油厂的能源电气化水平,有秩序地推广电力驱动系统的替代蒸汽电镀驱动器;根据 " 热能 " 原则合理调整炼油厂以蒸汽要求为基础的电力供应负荷;新炼油项目原则上不再增加自燃煤炭;鼓励炼油厂使用公共电力、大规模热热电联产以取暖、清洁能源等,以取代现有的自燃煤炭单位,并通过购买绿色电证扩大绿色电力消费;鼓励大型石油化工园区探索利用核能取暖。
改善炼油业的清洁运输,促进运输、操作车辆和机械的新的能源改进,视当地情况而定。 (国家能源机构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生态环境部负责责任分工)
(五) 促进工业间联合;促进炼油与钢铁、水泥、新能源、储存等之间的联系,深化诸如蒸汽、电力、燃料和天然气等能源资源系统,探索新的电力供应形式;促进在炼油厂使用低温热,鼓励在邻近工业企业、城市建筑等取暖时使用热泵、蒸汽再压缩等,以实现能源阶的利用;在不增加新的生产能力的情况下,鼓励有条件的炼油厂探索与原油共同处理废塑料、润滑油、废油、废油、废脂肪、废生化污泥等。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领导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等)
国家能源署城乡发展部,根据责任分工
(六) 加速发展包括电、蒸汽、氢、燃料气、回收水在内的数字能源资源管理平台;鼓励整合数字能源管理和碳排放管理以及能源数据和碳排放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之间的协同作用;加速发展数字智能炼油厂。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部以及市场监督总局)
三. 政策保障措施
(一) 强化奖励措施:执行原料能源和非矿物燃料能源等政策,这些政策不包括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控制,以及在炼油部门加强碳节约管理;全面清理该区域自封的高耗能部门电力价格优惠;综合考虑能源消费、环境绩效水平和改进高耗能工业梯级关税制度;研究未能达到能源效率基准水平或环境绩效C和D级水平的石油提炼项目;根据能源效率水平和环境绩效差距实施阶梯关税(由生态环境部和国家能源管理局牵头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责任分工)
(二) 增加财政支助:利用政府投资的倍增效应,积极支持炼油业改进碳节约和节能设备升级,各区域需要整合地方政府投资等现有资金来源,以促进炼油业减少碳节约;为节能节水项目实施有利于公司所得税的政策;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资增加的基础上,积极发展绿色融资和过渡金融产品服务;开放银色交易所;指示金融机构向炼油业提供财政支持,以便按照基于市场的法治原则,转换和升级节能碳节约和节能设备。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工业和工业部)
工业和信息部、中国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和金融监督总局负责分工。
(三) 促进标准的升级:加快修订强制性国家标准,如精炼工业单位的能源消费限额,推动对精炼石油主要单位采用能源效率标准,如不断减压、催化性分解,并逐步提高减少节能目标的要求;加快编制关于炼油厂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的订正国家标准和技术准则。 (由市场监督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牵头,负责分工。 )
(四) 加速技术革新:加速为主要炼油厂开发节能碳减低技术,如裁裂、催化再造、氢处理、基于先进分离技术的部件、分子和原油(重)直接化学技术开发,推广绿色、高效和自主的炼油催化剂开发应用,开发智能和高效热交换器、高效搅拌器、高效分离、工程增强反应堆等单一设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学部、国家能源局,根据责任分工)
四. 组织执行
(i) 加强组织领导: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和市场监督总局等将协调努力,改进本行动计划各项目标的执行。
(二) 加速执行该项目:省节能当局需要在炼油部门进行深入的节能诊断,对能源消耗、能源消耗结构、每单位产品的综合能源消耗、炼油部门的主要装置和能源使用设备进行全面的测绘,加强炼油部门节能、减少碳和能源使用替代项目的库存,制定适应计划和明确的适应时间表;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与有关部门一道,在优先部门建立节能、减少碳和能源使用项目的储备,并根据成熟原则推动项目建设,支持一套单位,以期尽快实现高效和切实的减碳效果。
(三) 严格监督和管制:能源保护当局、工业和信息处理当局以及各级能源当局必须提高炼油业的能源效率监测和检查,将能源效率审查制度的执行和能源效率审查观察纳入能源效率监测,并认真按照法律规则处理新的和额外的能力违规、能源淘汰不力和碳节约假冒等情况。
(四) 加强宣传:在诸如国家生态日和国家节能周等重要平台的基础上,将加强关于炼油部门能效和减少碳排放最佳做法的提高认识运动;将鼓励炼油部门国有企业和主要企业在推动自愿节能碳减排承诺和做法方面发挥主导作用,为炼油部门的绿色、低碳和高质量发展创造有利环境。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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